服务宗旨:让“当事人的效用达到最大化”(波斯纳语)。 毛苏华律师(执业证号13308199310760789) 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1992年... 详细>>
律师姓名:毛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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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819931076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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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民法概要》谓,无此行为,必不生此种损害,有此行为,通常亦不生此种损害者,即无因果关系;无此行为,虽必不生此损害,有此行为,通常即足生此种损害者,即有因果关系。以此标准判断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一目了然,有底气,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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