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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苏华律师        毛苏华律师,1992年开始执业至今,在此之前有商业贸易工作经历。想当初少不更事,意气风发,立誓为民伸张正义,为民主、为法治奋斗不息,义无返顾投身律师行业。非...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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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

国庆加班

一年一度的国庆如期来临,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大家都欢度国庆,休息度假,我却在上班,我的国庆在哪里?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法定的权利,是宪法权利,由劳动者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规定予以具体保障,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党团、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公安、法院等个人或单位具体落实。任何单位或组织都应当安排劳动者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这不仅仅是遵守法律规定,而且是劳动力培养所必须的,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工作。

当然法律也规定的确有必要加班的单位应当给予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如春节等加班的按3倍工资计发加班工资,不能以调休替代。

至于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是基本工资或基本工资加效益工资还是月平均收入就不计较了,老板自愿给三倍加班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就行。是法治建设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果。当然,老板和老板娘们也尽量往有利于职工的方面理解有关工资组成、支付的规定,口碑好才能吸引优质劳动力,要知道人力股和资本股一样重要,一样支撑企业的赢利。

祝休息的、加班的,如老板和老板娘之类永远加班没加班费的劳动者们节日快乐。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4天和166.7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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